今日作出地再審訊斷,撤銷以前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訊斷、福建省高等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審生效判決,改判五名原審被告人無罪。宣判后,繆新華被當庭釋放。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將為您介紹相關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是福建省高等人民法院的再審判決:
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寧德市國民檢察院控告被告人繆新華犯有意殺人罪,被告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犯贊助消滅證據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某1、王某、許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于2004年10月18日作出(2004)寧刑初字第27號刑事附帶民事訊斷,上述五原告人均不平,提出上訴。本院經審理后覺得原判究竟不清,證據缺乏,遂于2005年3月30日作出(2004)閩刑終字第726號刑事裁定,撤銷原判,發還重審。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后,于2005年8月15日作出(2005)寧刑初字第22號刑事附帶民事訊斷,認定被告人繆新華犯有意殺人罪,判處極刑,褫奪政治權力一生;被告人繆德樹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繆新容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繆新光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繆進加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繆新華補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某1、王某、許某人民幣132970元,訊斷見效后一個月內領取;隨案移送的作案對象菜刀一把予以充公。
五被告人仍不平,提出上訴。本院經審理,于2006年4月21日作出(2005)閩刑終字第644號刑事附帶民事訊斷,認定被告人繆新華犯有意殺人罪,判處極刑,脫期二年執行,褫奪政治權力一生,維持其余被告人的科罪量刑以及附帶民事補償等部分。
訊斷產生法律效能后,各原審被告人以未實行殺人、偏護犯法,原判謬誤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說。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2014)閩刑監字第174號再審抉擇,對本案舉行再審,并依法另行構成合議庭,于2017年7月28日地下休庭進行了審理。
福建省國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潘月玲、代辦署理檢察員余麗麗出庭執行職務,原審被告人繆新華及其辯護人暨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毛立新、辯護人詹晚春,原審被告人繆德樹近親屬托付的辯護人蔡華、劉平,原審被告人繆新容及其辯護人顧永忠、鞏志芳,原審被告人繆新光及其辯護人張旭華、陳國慶,原審被告人繆進加及其辯護人王耀剛、高文龍,福建省法律贊助中央依據本院關照指派的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暨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姚仲凱、張桂泰均到庭列入訴訟。現已審理閉幕。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原一審訊斷認定:被告人繆新華與被害人楊某曾系情人,后二人分手立室。2003年4月6日午時,繆新華到楊某母親居處,遇見楊某預備與劉某下村聯絡女孩外出打工事宜,便約楊某晚下去其住處。當晚9時許,繆新華回家后,與被告人繆新容在二樓寢室看電視。
晚10時許,楊某隨身照顧電話本、鑰匙等物到繆新華住處,繆新容下樓開門并帶楊某到繆新華寢室后脫離。繆新華與楊某在床邊談天,因繆新華對楊某先容女孩外出打工的買賣沒有讓其介入不滿,兩人產生辯論,繆新華用右手掐住楊某脖子,將楊某頂在床頭墻壁上五六分鐘,致楊某機器性梗塞殞命。被告人繆德樹及繆新容在隔鄰房間聽到響聲即到繆新華房間檢察,見楊某倒在地上。
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三人約定分尸丟棄,配合將尸首抬至一樓浴室。繆新華教唆繆新容去廚房取來菜刀、砧板等作案對象,在浴室地板上,由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配合將楊某尸首肢解成7塊,并將尸塊裝入塑料袋內。時期被告人繆新光在一樓寢室聽到音響,起床眼見了分尸進程。
隨后,繆德樹教唆繆新光叫被告人繆進加開來農用車,繆德樹告訴繆進加究竟本相,由繆進加駕車與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一路將裝有楊某尸塊及楊某衣褲、鞋子等物的塑料包裝袋運至柘榮縣城郊鄉一廢舊屋子丟棄。

以上便是上海刑事辯護律師講解的相關內容,相信您已經對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刑法是保護公民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我們遇到問題時,最后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如果您還有其它此方面的困惑,歡迎來咨詢我們,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優質的服務。
|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網為您解答盜竊 | 虛假訴訟是否屬于三角詐騙?上海 |
|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告訴您如何判斷 |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帶您了解三角詐 |
| 繆新華一家五口蒙冤14年終獲昭雪 |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來告訴您繆新華 |

